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项重点工作”为引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1.工业:1-4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产值48.97亿元,增长20.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8%。四大重点行业三增一减,食品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别增长29.2%、9.8%、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31.8%。
2.固定资产投资:1-4月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6%。分产业看:第一、三产业投资分别下降31.9%、14.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倍。
3.贸易业:1-4月份,全县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0.64亿元,增长24%。其中限上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分别增长14.4%、28.6%、3.8%,限上住宿业下降32.2%。
4.商品房销售面积:1-4月份,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实现13.05万平方米,增长11.1%。其中住宅类商品房销售面积实现12.45万平方米,增长18.7%。
5.财政、金融:1-4月份,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95亿元,下降5.1%。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2.56亿元,下降3.9%。1-4月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73.05亿元,增长14.2%;贷款余额109.56亿元,增长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