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增速持续好于全国、全省,全市,呈现“稳中提质、稳中向优”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经济运行稳定,发展态势良好
根据市(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5.1亿元,跨上200亿元新台阶,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2%,增速分别快于全国、全省、全市3.2、1.9和2.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2位。
分产业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64.38亿元、47.31 亿元和93.38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 %、11.9%和4.4%,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6、2.5和2.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重由2021年的31:22:47调整为31:23:46,二产比重提高了1个百分点。
2022年全县分产业增加值增长情况
二、主要行业增速较好支撑有力。
从主要行业看,9大行业中,农业、工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拉动作用显着,这4大行业实现增加值133.7亿元(占GDP比重65%)合计拉动GDP增长5.2个百分点,贡献率达84.1%。
(一)农业经济稳定增长(占比32.4%)。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完成66.37亿元。增长5.1%,拉动GDP增长1.7个百分点。
(二)工业经济支撑有力(占比19.6%)。工业完成增加值40.2亿元,增长13.3%,拉动GDP增长2.3个百分点,增速分别快于GDP和第三产业7.1和1.8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增长12.6%,拉动GDP增长2.2个百分点;电热燃水业增长75%,拉动GDP增长0.1个百分点。
(三)批发和零售业逐步恢复(占比9%)。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增长6.6%,高于GDP增速0.4个百分点。其中:全年零售业增长8.9%,拉动GDP增长0.7个百分点,批发业增速下降3.7%,下拉GDP增速0.1个百分点,显示消费领域复苏态势良好。
(四)金融业稳增长作用明显(占比4.3%)。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8.74亿元,增长11.6%,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增速快于GDP增速5.4个百分点,快于第三产业7.2个百分点。
三、短板弱项仍需补短补
(一)房地产业回落幅度显着。受疫情、限贷等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降温明显,全年房地产业(除自有住房)增加值下降7.9%;增幅较上年和今年一季度分别回落17.9和5.2个百分点。从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看,从一季度增速13%回落至全年的-6.05%,年内回落幅度近20个百分点。
(二)部分行业恢复性增势较弱。全县的批发业、仓储业、邮政业、保险业等行业仍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增加值较2021年分别下降3.7%、16.1%、1.9%、0.4%;道路运输业、住宿业行业较疫情前虽有所增长,但增速明显低于其他行业,分别仅增长2.3%、0%。
(三)其他服务业增长缓慢(占比16.3%)。信息传输等9个其他服务业行业合计实现增加值33.4亿元,增长2.8%,增速低于GDP增速3.4个百分点,所占比重16.3%,仅仅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个行业增速分别下降0.5%、0.6%和6.8%,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业比重较大行业分别增长0.8%、3.1%和6.1%,合计拉动GDP增长0.4个百分点。
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建议
(一)加快农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坚持不懈地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紧扣做大做优区域品牌,提升现代农业占大农业比重。加快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
(二)着力实施工业强县行动,提升工业经济总量。 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做大工业经济总量,提高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为大荔经济发展提供原动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在竞争中淘汰落后产能,加大企业在科研方面的资金投入,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做好企业优质服务,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消费升级,激发旅游文化消费潜力。加快恢复消费市场,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扩大消费市场。重点关注批发行业发展状况,壮大行业规模,促进消费市场快速增长。紧抓疫情过后的旅游契机,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带动住宿、餐饮文化业的快速增长,为县域经济增长贡献力量。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鼓励对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新型服务业投资,升级改造传统服务业,实现服务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