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审核及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审核”、“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审核及保密审查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相关信息公开和保密规定要求。
第四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体现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民利民、简便易行、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
第五条 政府信息在公开前,要按照经批准实施的《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网上365体育买球波胆提现_365bet国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保密规定进行审核(查)并决定是否公开和如何公开。审核人必须认真核对,防止出现信息错漏现象。对公开信息审核程序不到位,签批手续不全的,不得予以接收和公开。
第六条 本制度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批准不予公开。对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