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 网站支持IPV6
        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6:19

        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网上365体育买球波胆提现_365bet国内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绿化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生态林业,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协调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经济林产业发展,引进优良品种繁育、推广和加工。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的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修复保护工作,制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全县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县境。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订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参与制订全县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请省、市、县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保护、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十三)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四)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地址:南大街1号南侧

        电话:0913-3222431

        工作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车辆、安全、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党政办 王赵伟 3222431)

        (二)生态修复与科技股。制订全县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管理,负责沙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草原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管理、技术推广。负责林业草原标准化、林业草原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生态修复与科技股 韩迎丽 398622 3398625)

        (三)资源保护与法规股。制订全县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全县森林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旅游管理。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的审核建议。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植物检疫审批、监管及违法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植物检疫员资格认定。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湿地和草原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负责草拟林业草原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工作。组织制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资源保护与法规股 王婷 3398621 3398587)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统筹监管林业草原资金,对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负责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建立和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监管局属单位项目实施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计财股 陈艳 3398368)

        机构领导
        • 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军

          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军

        •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伟

        •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荔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荔

        • 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军
        •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伟
        •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荔
        ×

        365bet怎么设置中文_网上365体育买球波胆提现_365bet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