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美丽大荔人评选表彰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道德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第五届美丽大荔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宣传、评选、表彰身边的美丽大荔人,高质量赋能“双轮驱动”“三个率先”,为完成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加快建成大美大荔实现共同富裕凝聚更大精神力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创建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五届美丽大荔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置
按照群众推荐、实地考察、拍摄短片、媒体公示等程序,确定第五届“美丽大荔人”,再从剩余候选人中筛选出若干名优秀候选人,作为第五届“美丽大荔人提名奖”予以表彰。
四、推荐条件
凡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大荔公民(包括在大荔境内工作的外籍居民),均可作为被推荐对象。
五、评选标准
凡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评选标准的,均可推荐。
(一)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类: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敢于同一切丑恶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业务过硬,精益求精,勇于创新,成绩突出,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恪尽职守,服务优质,默默奉献,公道办事,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四)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妹团结,生活温馨,文明健康;对伤病、残疾家人亲属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群众广泛颂扬。
(五)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待人诚恳、信誉至上,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道德修养高,群众口碑好。
六、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7月底)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文化墙、宣传栏、公示栏,公示评选标准、时间、步骤等内容,扩大活动的知晓率。
(二)评选推荐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底)
各级各部门要寻找、发现、挖掘社会正能量,切实把身边的典型人物、模范代表、行业标兵等好人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推荐:
1.个人推荐。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0913-3253000)或发送电子邮件(daliwmb@163.com),将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有价值、有温度、有力量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推荐。各党(工)委要按照推荐条件和评选标准,积极推荐候选人,认真审核被推荐人条件和资格,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如卫健部门、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意见),择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组织推荐人数不少于3人。
各单位2022年10月31日前,将候选人的1寸照片电子版、先进事迹及推荐表(见附表)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候选人先进事迹不超过2000字,A4纸正反面打印,标题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内容为仿宋GB2312三号。
(三)考察公示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底)
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拍摄成短片,将每个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表彰阶段(适时进行表彰)
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经组委会评议,确定第五届“美丽大荔人”及提名奖名单,适时进行表彰。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第五届美丽大荔人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弘扬社会美德、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大荔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坚持面向基层。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机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强化教育引导。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和发现各个方面的先进人物,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让“美丽大荔人”的高尚行为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